请教专业人士:
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审查指南》2006(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75页2.2.1年费:“专利年度从申请日算起,与优先权日、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关系”。与授权日无关,与自然年度也没有必然关系这个容易理解。问题是
问题一:与优先权日无关的问题,如一项专利,申请日为2008年5月12日,要求在先申请专利的优先权,其优先权日(即在先申请专利的申请日)为2007年11月8日,那么专利年度究竟从哪个日期开始计算?专利的保护期从哪个日期开始计算?
问题二: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由于前几个专利年度尚在申请审查阶段,无需交纳年费,因此实际缴纳年费是不是应该少于二十年?且如果授权通知与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是在专利年度的最后二个月内送达时,你拖过本专利年度再去办理登记手续则可以少交一个专利年度的年费,对吗?
问题三:2003年8月15日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其保护期的最后一天是2013年8月14日还是15日?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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