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师:您好
现有一问题向你请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关于申请复议的范围第十七条: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第六条: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十)
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不知道可复议的内容中的行政处罚指什么,它和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处理决定有什么地方不同?
对专利管理部门认定的侵权行为,如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外,能否提起行政复议?
而对假冒他人专利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论外,也能进行行政复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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