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杨老师关于主动修改的问题!

2009-11-17 19:44
34301
申清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以下哪些修改是不允许的?
    A.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仅公开了“弹簧”,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将“弹簧”改为“弹性部件”。
    B.原说明书和独立权利要求1仅公开了“电绝缘支持物”,从属权利要求2将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中的“电绝缘支持物”进一步限定为“不导电塑料支持物”,修改后的说明书增加新内容:“该电绝缘支持物可以是不导电塑料支持物”。
    C.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对其中所述“夹持物”没有定义和解释,修改后的说明书对该“夹持物”给出定义:“该夹持物为夹子、钳子或挂钩”。
    D.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仅公开了“合金材料”,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将“合金材料”改为“铝合金材料”。
关于A我可以理解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超出了原申请文件的范围,
C是因为,原说明书中没有对“夹持物”做具体的说明,而修改后的说明书超出了原申请文件的范围,
但对于D项,我有些不明白,虽然说明书中仅公开了“合金材料”,但铝合金材料,不是已经包含在合金材料内吗?为什么这样的修改不允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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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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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9-11-24 05:04:26

Re:请教杨老师关于主动修改的问题!

选项D的修改和选项A、C的问题相类似,均是增加了原说明书没有公开的内容,属于修改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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