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bine wrote: 想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如果背景技术与发明内容都不写出本案所要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是否会遭到审查员的驳回?
billbine wrote: 感谢各位前辈的解答 让本人学到更多知识。 本人是在台湾工作的专利工程师, 会问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一间中国专利事务所,在处理台湾客户所申请的中国专利时,常常会擅自写入「发明所要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甚至不惜大幅修改说明书。 为此,本人才会在这里提问。
Christina80 wrote: 如果不想改,就让他们别改了。 在说明书中写明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的内容,细则18条不是驳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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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b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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