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的问题的确没人敢给你答案,不过我可以给些我自己的想法:
卷3其实在考察基本功,而其中撰写又属于基本功之根本,个人感觉,资格考试的撰写评分比较注重权1概括的准确性,即你所选取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准确程度,尤其是必要区别技术特征的准确性,无论你用概括也好,还是功能性描述也好,是否选取的准确并且理论依据、实际依据充分很重要,所谓理论依据充分是指,你要对你的权1所定义的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能给出充分的论证,如果考试要求你对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做论述,你能够结合你选取的区别特征的实际功能、效果(实际依据)给出能让人信服的论述,这些实际功能效果不能由你凭空杜撰,而是考试的材料所给出的真正存在的,所以,充分理解考试的素材很重要,当然,如果恰好你的领域,适当的深入的论述会锦上添花,但这样的论述应该不会成为评分采分点,否则,对统一评分标准不利。
就撰写而言,其次重要的可能是你是否能把所有的新的特征给予保护了,即,你是否能够写出足够多的从权。当然,从权的撰写思路和平时实务是相同的。
其他的比较重要的,个人认为,可能就是你的权利要求的层次构架问题了,如果,你的实务功底游刃有余的话,考试时,可以在这方面花点时间。
另外, 实务卷的可考范围比较大(请以考试大纲为准)可能不会单单考撰写、答OA,也可能会涉及其他,这个比较难以推测,还是应该全面复习准备为妥。
不过,个人认为,万变不离其踪,撰写、答OA、无效等仅是形式而已,基本功还是最需要准确把握的,这样,随SIPO怎么出卷,也难不倒你了啊...
个人粗见,想哪说哪,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