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一个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2009-11-11 17:29
14551
请教专业人士:
优先权申请时,如果后案视为未提出、视撤,或经审查优先权申请无效、部分无效,或者被驳回,那么前案如何处理?均视撤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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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xon  注册会员 | 2009-11-11 17:36:26

Re:一个关于优先权的问题

(1)如请求本国优先权的话,在后申请案在申请优先权的时候,在先申请就已经视撤了
(2)如请求外国优先权的话,在先申请不属于中国法律管辖范围,看在先申请的所在国法律

------------------------  相关条款  ------------------------------
专利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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