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某项发明涉及一种供盲人使用的反光安全探路手杖。该探路手杖对现有盲人探路工
具的改进是在探路手杖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当有光线照射时可以产生明显反
光,从而使盲人在夜晚行走时的人身交通安全得到保障。就该发明提出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撰
写如下:
l、一种盲人用探路手杖,包括杖杆、弯手把,其特征在于杖杆外表涂以反光涂料并装有反光物体。
2、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杖杆外表的中部可装有反光物体。
3、根据权利要求2 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上的反光物体,其特征是其形状为圆柱形或多棱形。
4、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盲人用探路手杖,其特征是所述涂在杖杆上的反光涂料至少有
两种颜色。
请问在上述权利要求均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哪些权利要求撰写上存在错误? 答案认为权2权3错误,错在哪里?
权2、权3是不是应该怎样写才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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