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D选项不正确。D中的“新的申请人”与解释引用指南中“新增申请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假如原申请申请人为甲乙丙三人,甲把自己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和丙(也就是说甲放弃,当然按照现在的做法就是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把甲去掉,留下乙和丙就可以了),这样乙和丙就是新的申请人了,但这里没有指南所说的新增申请人。按照D解释中所引用的指南内容,由于这些“新的申请人”并不是“新增申请人”就不需要提交委托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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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命的专代  中级会员 | 2009-11-4 22:27:40

Re:请教:杨老师真题分类精解241页292题的D以及解释

你的理解是不对的,虽然申请人是原来申请人中的其中两个,但毕竟专利权人变化了,就得重新进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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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风细雨  注册会员 | 2009-11-5 12:40:08

Re:请教:杨老师真题分类精解241页292题的D以及解释

不信命的专代 wrote:
你的理解是不对的,虽然申请人是原来申请人中的其中两个,但毕竟专利权人变化了,就得重新进行委托

是这样吗?想着,好像没什么必要重新委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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