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行业里面,至少在该行业的某个或某些地域内有些不成文的惯例,这些惯例大家不管对错,只想当然认可。
例如:在医学领域,有一种症状叫做“紫绀”,去查字典明明读作“紫甘”,可是常常被叫做“紫前”;在化学领域的“氯”本应读成“绿“音,却很多人读“路”音,而人们并不认为不对;在化工领域,有一种纤维为“腈纶”,其制造原料为“丙烯腈”,字典中“腈”读作“晶”(2声),但行业内读成“情”(音)却占上风,如果你张口闭口读成字典里的读音,大家会把你当成怪物。
所有这些行业习惯常常让一个新手无所事从。今天做专利代理真题时,也让我无所事从了一把。
2004年卷一第39题的C这样叙述:作为外国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必须是正规国家申请。但是巴黎公约说,与正规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也可以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从逻辑上分析这两种说法是不相容的,不能全正确,但大家认为都正确。
没有别的什么办法,作为新手,只有遵守行业内的这种潜规则,前辈说对你就 说对,不要总是问为什么。
大家以为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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