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2009-10-27 06:37
16665
1. 甲发明专利申请日95年4月1日,公开日期为96年10月1日,乙发明专利申请日为96年月1日。下列哪些情况下,乙申请因为甲申请而不能被批准?
C:甲、乙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相同,但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完全相同。

C项该不该选啊?
分享到 :
0 人收藏

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小乖0011  注册会员 | 2009-10-27 07:02:33

Re: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该选  因为存在抵触申请
广告位说明
想飞  中级会员 | 2009-10-28 01:52:25

Re: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应该选呀,甲的申请是乙的抵触申请
minger408  注册会员 | 2009-10-28 01:55:53

Re: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应该选的,同楼上二位所说,属于抵触申请,影响新颖性的。而且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无关,因为说明书是相同的,相当于已经被“公开”。
otm44  中级会员 | 2009-10-28 05:56:48

Re: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抵触申请要参考在先申请的全文,而且正常来说权利要求应该得到说明说支持,这样的话乙申请权利要求的内容肯定应该被甲的说明书公开了。
至于二者说明书相同而权利要求不同,可能是类似以下的情况,二者说明书的内容斗包括技术方案A和B,而甲说明书只有技术方案A,乙说明书只有技术方案A。
xgxy1234  注册会员 | 2009-10-28 22:36:24

Re:做题时的几个疑问,望不吝赐教。

《专利法》规定新颖性概念时,要求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献中”。如果在申请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献中,这种情况被称作抵触申请。如果前一申请没有公开而中止申请,则不属于抵触申请,后一申请的新颖性不被破坏,抵触申请只能发生同一大陆的专利申请之间,不同国家间的申请不存在抵触,因为依照《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各国的专利权是互相独立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