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产品照片时,照片上如有不应出现的文字或图案,比如商标、某某厂生产,这些应当怎样处理?是直接在pp上删除还是PS掉再提交? (should be PS掉,因为也不让有删除线,但在没有数码照相的时代难道还弄个裸产品来照?)
2、在简要说明里说明要保护的色彩到底是否有“强制”作用?
如果没写包含色彩要素,是否意味只有黑白产品才侵权: 按发明和实用,claim中如果没哪个非必要特征是允许的,而只要含了claim的所有特征即侵权。那么图片中没色彩特征如何算? 如果和发明一样,那大多数就不写色彩了吧~ 另外,如果简要说明中写了某几种色彩,而提交的图片/照片没有一一体现,范围以which为准?
3、《代理实务》中举例说,酒瓶和瓶贴不能合案申请,因为属不同产品类别。但单独部件本身并未构成一种产品时,all together为一项产品。“一种产品”仅指最终产品还是可指中间产品?瓶贴必然和酒瓶共同使用才有使用价值,它是中间产品而非最终产品,而杯盖和茶杯是同理--不是合案申请的问题,而是一项产品的问题。
请教各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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