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三星LED迷你投影机克隆技术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认为三星LED迷你投影机侵犯了自己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刚满18岁的“90后”青年何某将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已受理该案。
何某是安徽省人,现在无业。他起诉称,自己于14岁时就申请了数码照相摄像简易多功能投影机专利,并于16岁时取得了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此后,多家客户与他协商,表示愿意投资并共同组织生产和销售。然而,他最近发现,在三星公司的官方网站和中关村等地公开销售的三星LED迷你投影机,与他的专利技术完全一致,致使他的客户流失,给他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因此起诉三星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他经济损失10万元。
对此,三星公司辩称,他们的产品与何某的专利技术方案完全不同,而何某的技术内容也早已成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此外,三星公司在答辩期内还提出了管辖异议。对此,市二中院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该院具有管辖权,因此驳回了三星公司的管辖异议申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摘自 京华时报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9-10/23/content_47723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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