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关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问题

2009-10-20 17:25
18991
向大家请教一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面的问题。“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编码卡,其特征是:它一方面具有数码匹对,以此可……;另一方面又具有物理纸张,以此可……。”我是应该像上面那样合并地写还是应该像下面这样分开地写:“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编码卡,其特征是:它具有数码匹对,以此可……。以及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编码卡,其特征是:他具有物理纸张,以此可……。”以上这两种写法是不是得到的保护可以一样呀?我现在用第一种写法来写,到补正的时候再分开来写而增加权利要求的项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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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pase  注册会员 | 2009-10-23 19:36:55

Re:关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问题

分开成两项保护的范围更宽,如果能被申请书支持的话。
先按第一种方法缩小保护范围,然后在审查过程中分开扩大保护范围,即使审查员不反对,申请书又支持的话好像也是多此一举吧?为什么一开始要缩小范围呢?如果这两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的话你只能放在一个权利要求里,否则必然会被驳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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