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004年11月9日,中国公司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2005年4月28日,美国公司乙就同样的发明在我国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其于2004年5月11日在美国提交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该优先权要求符合规定。2005年11月25日,乙的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当在2005年6月28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美国申请文件的副本
B.乙最迟应当于2007年5月11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否则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C.如果乙在法定期限届满时仍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乙的申请不会影响甲的申请被授予专利权
D.如果乙的申请在我国被授予专利权,则该专利权将于2024年5月11日届满
【答案】B
本人的理解如下:
A: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提交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或者提交申请文件的后三个月内提交.在我的印象中是在申审提南中可以找到.
B: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申请日(有优先权日时优先)计算三年内需提出,在专利实施细节中,好像没有提到,没有提出的话,就视为撤回.
C:乙的申请日期在后,甲的申请在先,不可以授予专利是吗?
D:发明专利申请有效期为20年,从优先权日计算2024年5月11日
那么BC是正确的
请高人赐教,上面是本人的理解,请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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