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认为网页广告的侵权构成了侵犯专利权人的许诺销售权,当然可以起诉。起诉的最终目的不外乎是为了钱,所以关键在于侵权方是否有制造、使用、销售以及进口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如果侵权方仅仅做一个广告而已,那又何必去起诉它呢,白来的广告何不承受呢?因此,在这里主要还是要看专利权人是否有侵权方侵犯专利权人的实体证据,或者专利权人私下里是否有侵权方侵权的信息,比如说侵权方正在买机器要制造专利产品。如果有的话,法院或者专利行政部门一定会去侵权方查,那样的话才可以彻底阻止侵权方,或者要专利许可费,或者侵权赔偿。
所以我认为专利权人要做得是去取一些有利的证据或者信息,再考虑维权。如果仅仅是一个网页广告的话,还是罢了吧,免得打草惊了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