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风笑歌 wrote:
问题一:是不是从权3仅引用独权1的保护范围大于从权3仅引用从权2的保护
范围呢?
从权3仅引用独权1的保护范围大于从权3仅引用从权2的保护,从权3仅引用从权2后的方案相当于对权1穿了两层外套,所以里面的空间小了也就是保护范围小了。
问题二:那么为什么在一些撰写书籍中还会出现从权3仅引用从权2
,或者从权3多项引用1或2的情况呢?
撰写书籍中还会出现从权3仅引用从权2,这个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比如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只有在满足权2的附加技术的条件下才会出现,所以必须要具备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
从权3多项引用1或2的情况,是权2和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并列可选择的,两者可以叠加和对权1限定,也可以分别限定,如果权2和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是以权2的附加特征有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权3的附加技术特征,则只能是从权3仅引用从权2。
问题三:在实际工作中或者撰写考试中,到底哪种引用方式最合适(假定各
种引用方式得到的技术方案都能得到说明书支持)? 也就是如何
使从属权利要求3和4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才能兼顾合适的保护范
围与层次和结构的合理性以及权利要求书的简要、清楚性呢?
首先要看权3、4的附加技术特征和前面各权项特征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并列还是以前述的特征为基础,分清这个关系以后,注意不要多项引多项即可,
原则:就是注意不违反权利要求要清楚,不要多项引多项。
写得很有道理也很形象,感谢临风笑歌耐心讲解,受教了,多谢~
还有些疑惑,例如在以下具体例子中,
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特征A+B,
从属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其特征在于还包括C
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特征为A\'(A\'为A的进一步限定的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4的附加特征为D(D为增加的特征)
从权3的附加特征为A\',是对独权1中的A的进一步限定,应该不是必须满足从权2的附加技术特征C出现条件才能出现的,即不是对C的进一步限定,那么这样从权3就应该既能引用独权1,又能引用从权2了吧?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从权3仅引用独权1获得技术方案A\'+B, 保护范围大于从权3仅引用从权2获得的A\'+B+C的方案,是不是就应该采用仅引用独权1的方式以使得该从权3的保护范围最大?那么为什么会有书籍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从权3仅引用从权2,即获得A\'+B+C的方案的方式,这样从权3的保护范围不是小了吗?并且书籍中还有的让从权3多项引用独权1或从权2,那么这样相当于同时产生了技术方案A\'+B与A\'+B+C,既然A\'+B范围包含A\'+B+C,那么从权3多项引用从权2获得A\'+B+C不是很没有必要了吗?
感觉一些书籍中的从属权利要求与独权或者从权之间的引用很混乱,不知道除了符合实质和形式规定外,还该本着什么原则来引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