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止一次在网上看到有人在宣扬“潜水艇”式专利申请,这实在是故弄玄虚。“潜水艇”式专利申请,目前无法做到。除非你有技术间谍,潜伏在竞争对手企业里面。别人研制好发明,你抢先一步申请。你凭什么能够事先掌握他人研制的发明?你要写好专利的权利要求书,首先你要研制好自己的发明,然后你申请专利了,就必须在专利法规定的20年时间内实施,产品推向市场,取得经济收益。你产品不推向市场,你的技术秘密,他人就无法得知,他人无法得知,也就谈不上今后可能的专利侵权?
在美国专利法修改以前,专利权的起始点是从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的,这样就有一些发明家故意拖延专利审批时间,把申请专利的事情秘而不宣,引诱他人使用,但是他们自己却抓紧时间积极实施,30年之后,发明被社会广泛运用,这时候,他们的专利被批准了,然后发明家开始向社会公众收取专利使用费。现在,世界上所有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专利期限为20年,从申请之日计算,潜水艇专利这条路就被堵死了。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18个月公布。即使你说想出古怪名词,代替专业词汇,不让别人检索到你的专利申请,但你起诉了一个人之后,别人就都知道了。再说,在中国,我没有看到有那一个人,因为持有一项专利,在全国各地法院大打专利侵权诉讼而百战百胜的案例。法院是不公平的,地方保护主义,专利法真那么管用,那么政府就无需推出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了。便宜没有好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