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pic wrote: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未参加口头审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B. 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C. 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
D.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该审查程序
答案只有B
但是对于D,有些疑惑。
无效宣告请求人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在已有证据和已进行的审查工作基础上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
新细则第七十二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和D项意思似乎不一样,细则中的意思应该是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决定不终止审查程序,而D项中专利复审委员会“自行”的意思是可以继续审查,也可以不继续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