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一下关于透平的案例

2009-9-28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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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明白为什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中国的那个呢?我觉得美国的那个公开的方法才是与案例中的方法关利最接近的吧?
还有一个比较白痴的问题,写在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的是不是就不能在以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了呢?
最近一直很困惑于这两个问题,脆求回答!谢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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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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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9-9-28 18:39:26

Re:请教一下关于透平的案例

透平的案例早就忘了 现在也懒得去看了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不是绝对的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 “只有更好 没有最好”
实际撰写当中,不一定非要划分前序和特征部分,现有技术也可以写入特征部分,只要它是实现本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
前序部分的内容 也可以进一步限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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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meihuaboe  注册会员 | 2009-9-28 19:45:31

Re:请教一下关于透平的案例

我还没做过透平那个案例练习,我先收藏此帖,等我这两天看完了再和lz切磋切磋~~
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9-9-29 01:27:49

Re:请教一下关于透平的案例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要先考虑相同的技术领域,两个对比文件相比,1比2的领域更接近,所以选1。而且,2尽管有反向流动的特征,但它没有推力平衡活塞的结构,本发明是针对推力平衡活塞与壳体之间的泄漏问题,所以选1是对的。

前序部分的特征,也可以在后面的从属权利要求中作进一步限定,这是没有问题的。
whydaisy  注册会员 | 2009-10-7 07:21:55

Re:请教一下关于透平的案例

谢谢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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