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了优先权的专利,还能为下一专利的要求优先权的基础不?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patents  新手上路 | 2009-9-26 20:57:38

Re:请解答以比较专业的专利问题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先申请应当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应当
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不应当是分案申请。
(2)在先申请的主题没有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
权,或者虽然要求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但未享有优
先权。
(3)该在先申请的主题,尚未授予专利权。
(4)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是在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
二个月内提出的。

可以。你说的情况应当属于上述(2)的情况,既然撤回了优先权,也就是未享有受优先权。
广告位说明
xdjiang0932  新手上路 | 2009-9-26 21:14:25

Re:请解答以比较专业的专利问题

我不懂的是既然在先申请撤回了优先权要求,说明它可以要求优先权,那么该在先申请就不是该要求优先权主题的首次申请,那么怎么可以作为后一申请的优先权基础呢?

Re:请解答以比较专业的专利问题

如果撤回了有两种原因:一是不能享有优先权,既不符合优先权享有的资格;
                                   二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撤回,实际上可以享有,这种情况如果撤回优先权,结果会是不能授权,因为在先申请成为抵触申请;
相应的
撤回的申请被后一申请 享有优先权了,如果是上述的情况一,那么撤回的申请实际就是后一申请的首次申请,所以可以享有撤回的申请的优先权;
                              如果是情况二,即使要求了优先权,但还是会碰到抵触申请,同上述二的结果一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