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mingxing_163 wrote:
吴观乐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案例剖析一书中的一个有关易拉罐开启装置的案例。
该案例的独立权利要求是
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由刻痕线围成的封闭片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疑问:
该项权利要求能否写成:一种易拉罐的开启装置,包括封闭片和拉片,该封闭片包括一个可被撕开的端部和一个根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片与所述封闭片相互连接的位置临近该封闭片的端部。
因为刻痕线围成的,以及与该封闭片连接在一起的属于现有技术的内容,并且与区别特征没有关系。
期待高手分析,给正解。 本人有一个疑问:
为什么在前序部分,不写入“易拉罐的开启装置位于易拉罐顶盖上的凹入区”及“封闭片的圆弧形端部位于易拉罐顶盖的边缘附近,封闭片的根部位于易拉罐的中部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