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鄙人第一次答复OA,电学类的。OA中审查员否定了所有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然后对于权利要求1,给出了对比文件1,说“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都是涉及XX技术,系统结构非常类似,……,不具备创造性”,嗯,实际上,对比文件给出的是一个大轮廓,而本发明是对比文件中某个模块的内容,只是本发明的结构与这个大轮廓相似而已,这样就没有创造性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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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南山  注册会员 | 2009-9-23 18:25:49

Re:请教答复OA“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得到启示”

楼主写的太简略了,不清楚具体情况。从初步来看,应当说至少有一定争辩空间,首先该模块是否是本发明的发明点?如果是,其与公知的模块有什么区别,带来什么技术效果?大致按这个方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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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Woman  注册会员 | 2009-9-23 19:00:11

Re:请教答复OA“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得到启示”

谢谢。假设对比文件中的模块为A和B,而本发明是针对A模块中的子模块A’,A\'中应用到的结构与A和B之间的结构相类似,这种情况下,审查员就得出了不具有创造性,这个还有救吗?
zls0  认证会员 | 2009-9-24 01:17:38

Re:请教答复OA“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得到启示”

问题不大,努力.
发明的主题和目的,发明的技术方案,发明的效果等排列组合找出突破口,起的作用差别和效果的显著性进行答辩.
jerrydai721  注册会员 | 2009-9-28 23:25:43

Re:请教答复OA“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得到启示”

就看这种启示是不是必然了,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有没有动机去做这方面的努力,是不是想到要用LZ案子中的方法/结构去解决LZ案子中要解决的问题
GreatWoman  注册会员 | 2009-9-30 17:15:37

Re:请教答复OA“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得到启示”

嗯,谢谢几位。
btw,各位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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