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产品包装设计,设计公司总是会使用一些修饰的文字或者图片,目前我就遇到了一个比较为难的问题。我们的产品是婚宴产品,在包装上使用了“百年好合\"、“缘”、“喜”等字,这些字体都不是简单的宋体字或者楷体,也是经过设计师的调整的,但总体还是能看出是那些字。现在知识产权部门提出了那些字可能侵权,让我们取消,这样包装的设计风格就全都没有了,我想了解下,那些老百姓常用的字,哪怕是真的被同行业的人注册成商标使用了,我们就不能再使用了么?
还有一个问题,像“特供”、“典藏”等能体现产品特性或特殊含义用途的文字,假使有同行业的公司注册在先,我们就不能再使用了么?我们不注册,只是想在包装上标注下以说明该产品的某中特性或意义,也不可使用么?具体说“某某品牌酒 特供酒”(某某品牌是注册商标)这里的“特供酒”可以使用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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