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f0624 wrote:
第一次补正通知书中说:“补正文件应该包括补正书一份,经修改后的申请文件替换页一式两份。”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需要交一份补正文件,两份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即可?其余文件均不需要交?
另外,补正书的第三栏补正内容中,有一处是要求写“行”的,那如果我需要修改的地方是把附图的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因为附图里的标记没有一行一行的区分,那我在“行”这里应如何表述呢?
希望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补正书是一种表格,由专利局统一制定,你可以去网上下一个,不是文件,这种情况适用在一些修改幅度小的时候,比如第三页第六行修改前是“王”,修改后是“主”这一类的,而且不容易引起误解的。
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一般指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一类,你修改了相应内容当然需要提交修改后的文件,以替换再先提交的申请文件,由于原始提交时是交了两份,因此替换页也需要交两份,才能替换。此替换页仅需提交你修改后的相应页,而不用提交未修改的,如果修改后的内容超出一页,想法办缩小行距等排成一页。你修改了什么文件就提交什么文件的替换页,不用提交其它的文件。
另:那个行空着就行了,因为你后面有说明。
这一类问题,可以看一下公司别人是如何答的,或是多看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