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2009-9-10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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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杨老师,您在原书第285页第49题有关答案C的解答中指出:对于已经做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决定并且该决定已经生效的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我想请问一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专利权人的专利被部分无效后,他人再以任何理由或证据(不同的)提出无效均不予受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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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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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9-9-12 02:47:56

Re: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你好,

对于专利被部分无效后,如果有人就已被无效的部分提出无效宣告的均不再受理;如果是就维持有效的部分提出无效请求的,而采用的是同样的理由或证据的,则也不予受理。如果有人采用不同理由或不同证据对维持有效的部分提出无效请求的,则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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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ock_du  新手上路 | 2009-9-14 17:02:38

Re: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哦,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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