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再后申请要求优先权时,专利局会对一些形式要件进行审查查,这可以参见指南中的相关规定,比如再先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申请人、文件副本一类,符合标准的才会允许享受专利权。因此优先权不成立这一方面的问题大不。当然如果楼主非要拿不是同一个技术方案的前后申请,到实审时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因为前后的申请人必须一样或是有转让证明,丧失的权利也是申请人自己的再先申请)。
问题2,这种视为撤回通知书,是一种行政行为,肯定会发出相应通知的。
问题3,提出PCT并不会使A专利视为撤回,但如果后来你要求进入了中国,那么再先申请/专利A在实审阶段还是要撤回的,只要由于PCT申请的特殊性,再先专利可能已经授权,但到时会按细则十三条的规定(新法第九条)要求你选择的放弃那一个。
看人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