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优先权期限

2009-9-8 23:28
37412
以下关于申请人撤回优先权请求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请求的,应当在自申请日起15个月内书面提出。
B、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请求的,可以在授权前书面提出。?
C、申请人撤回本国优先权请求后,因要求优先权而被视为撤回的在先申请仍可恢复:
D、申请人撤回优先权请求后,其首次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仍可作为其他在后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参考答案:BD

没有找到相关支持B选项的条款啊,杨老师,您觉得“授权前”这个时间点如何得到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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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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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09-9-12 02:42:22

Re:优先权期限

你好,这个内容没有明文规定,但实践中是这样处理的。可以根据审查中的原则来推论。审查中,当发出授权决定后,对审查中的实体问题就不在进行审查了,所以此后提出的撤回优先权请求也就不会被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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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ftmango1  注册会员 | 2009-9-13 16:42:04

Re:优先权期限

有问题,找杨老师真是太正确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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