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优先权和抵触申请

2009-9-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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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提出一件专利申请人A,审查员经检索发现另一件同样的申请B的优先权日在A的申请日之前,但是B的申请日在A的申请日之后,公开也在A的申请日之后,那么B构成抵触申请吗?
还有,判断先申请时以优先权日算呢,还是以实际申请日算呢

谢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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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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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ng101  注册会员 | 2009-9-4 19:13:28

Re:关于优先权和抵触申请

专利法详解中的解释:

      在判断新颖性时还要考虑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这就是他人就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被判断其新颖性的专利申请(下称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但尚未公布的另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称在先申请)。由于在先申请在在后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尚未公布,还不能为公众所知,本来不应影响在后申请的新颖性。但是,为了避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重复授予专利权,本条第二款规定在后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人将在先申请称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其含义是:由于对于在后申请来说,存在一个与之相“抵触”的在先申请,因而不能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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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7  注册会员 | 2009-9-4 19:26:29

Re:关于优先权和抵触申请

比较复杂的问题,真的
guohaibo530  高级会员 | 2009-9-4 19:32:16

Re:关于优先权和抵触申请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处涉及专利法第9条1款第2句和专利法实施条例第43条规定的情形外,本节所称的同日是指同一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因此,B构成A的抵触申请,影响A的新颖性。
判断先申请时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计算,没有优先权的以实际申请日计算。
licreen  注册会员 | 2009-9-4 20:03:54

Re:关于优先权和抵触申请

这种情况需要判断B的优先权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则为抵触申请,如果不成立,则不够成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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