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jl wrote:
请教一个问题:
背景:
申请人于2007.11月对同一发明创造同一日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于2008.8授权,后来由于疏忽,忘交了第2年的年费;
2009.6申请人收到了发明申请的一通,并基本明确了稍作形式修改即可授权,且要求放弃实用新型;申请人按要求于2009.6递交了修改文件及放弃实用新型的文件;2009.8,申请人收到了实用新型权利终止的通知书,并说该实用新型在2008.11中止;而此时,申请人尚未收到发明申请的授权通知。
相问一下:
1、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对发明申请授权有无影响?
2、是否是只有恢复了实用新型,才可能收到发明申请的授权通知书?
谢谢! 1.实用新型终止对发明授权没有影响
2009.6递交的放弃实用新型的文件对发明专利授权有影响,授权发明必须从申请日起放弃实用新型,使得实用新型自始不存在。现在你的使用新型虽然终止,但还是存在或者存在过,因此,只有你彻底放弃(2009.6递交的放弃实用新型)发明才能授权!
2.鉴于上述,不需要你所说的恢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