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新专利法没有专门规定“财产保全”,是取消它了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必要时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专利侵权案件 当然也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依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
实践中,诉前财产保全各地法院做的不多 基本上都是诉讼财产保全 ,只要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法院审查后,都会及时作出裁定并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保全方式包括:查封、冻结银行账号、房屋、土地;冻结股权及应收账款、专利申请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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