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新颖性表现为2点:
1、在原有丧失新颖性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外使用公开等除出版物公开外的其他方式公开也会导致丧失新颖性;
2、将抵触申请的主体由他人扩大到任何人,因此某人的在先申请也会构成其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因为实用新型不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审查通过的难度应该不会有大增加,但新颖性标准的提高导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进一步降低,这些会在复审、无效等程序会得到较好的体现;外观应该亦是如此。
至于因为新颖性标准提高而导致本要申请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大批量转向申请发明这点可能性不是很大,发明和新型在专利性方面最大的区别是体现创造性而非新颖性上,而且由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审查周期短、见效快、可尽快取得权利维权的特点,因此她在专利申请总量中应该还会占据一定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