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新专利法实施后的实用新型申请

2009-8-21 17:02
19843
如题,说是提高了门槛,到底提到多高呢,绝对新颖性是怎样的,如果说真要有那么高的新颖性,基本都申请了发明了,以后在实用新型的通过上是不是难上许多,还有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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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狂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8-21 22:26:19

Re:关于新专利法实施后的实用新型申请

绝对新颖性表现为2点:
1、在原有丧失新颖性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国外使用公开等除出版物公开外的其他方式公开也会导致丧失新颖性;
2、将抵触申请的主体由他人扩大到任何人,因此某人的在先申请也会构成其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因为实用新型不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审查通过的难度应该不会有大增加,但新颖性标准的提高导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稳定性进一步降低,这些会在复审、无效等程序会得到较好的体现;外观应该亦是如此。

至于因为新颖性标准提高而导致本要申请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大批量转向申请发明这点可能性不是很大,发明和新型在专利性方面最大的区别是体现创造性而非新颖性上,而且由于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审查周期短、见效快、可尽快取得权利维权的特点,因此她在专利申请总量中应该还会占据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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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bbcc  注册会员 | 2009-8-21 23:13:17

Re:关于新专利法实施后的实用新型申请

有些单位申请新型和外观就是为了完成上面的指标,而没有打算用专利来获得多大的经济收益。这种情况尽管继续大量申请新型和外观,因为授权前的程序和标准基本没有变化。
标子  新手上路 | 2009-8-24 23:11:09

Re:关于新专利法实施后的实用新型申请

哦,也就是说保护力度进一步降低,但通过上面没啥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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