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台湾人申请的专利,不要机械化的转变啊。
我想既然LZ觉得无解,实质上保护纯程序的可能性比较大。
给以下突破口,看能否有帮助:
实质上的问题,考虑用一般的USB设备(硬件哈,我想可能是鼠标吧),是否能结合该程序(实质上的发明点,自己应该清楚),结合后是否能够实现这里说的有益效果。如果不能,找到原因,很可能就是突破口。如果能,再考虑一般的UPB设备在与该程序结合时遇到什么问题了,而本申请是否没有遇到,这里注意,即便是由于遇到困难是由于软件方面的,也可能以你的能力去将这个软件的东西硬件化(这时要具体,建议不要再像台湾人写的那么上位化了)。
审查员说是依赖于程序的方法,至少你看能不能是依赖于程序的硬件组合。
自己琢磨吧,不了解具体的没办法想到更多,需要的话可以问下发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