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真题疑问初探

2009-8-12 05:47
454132
嘻嘻,发现还不如把这个帖子当做自己学习的过程好了!我有很多疑问,当时不问,或者不记录下来,过几天没有答案也忘记了。希望有高人能协助解答,有考友能多多探讨。

3.以下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45题)

    A.现行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B.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c.中国首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公布并开始施行

D.专利法实施细则自制定以来共进行了三次修改

参考答案:B

考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详解:《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规定:“本细则自2001 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B正确。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公布,所以选项C错误。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只在2002年12月28日修改过一次,所以选项D错误。

特别说明:因为今年正式的修订都还没有出来,所以,如没有特别说明,以下分析皆以新法修订前来论。

评析:该题正确答案应该选D。
在专利法的前2次修订时,细则也得到了修订,另外,细则还在2002.12.28单独修订了一次,所以确实是有3次修订。
而B中,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应该是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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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8-14 04:27:37

Re:真题答案错误修正

1.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和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并且两件申请均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17题)

    A.两件申请均应被授予专利权

    B.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应被驳回

    C.应授予发明专利申请专利权,驳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D.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授权,则发明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先申请原则

    详解:《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6.2.1.1申请人相同:“在审查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并且这两件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就这两件申请分别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相应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申请日不同的,应当驳回后一件专利申请,并对前一件申请授予专利权;对于申请日相同的,两件申请均予以驳回。”所以选项ABCD均错误,应该选择。

评析:根据新法,这个题目应该是按照抵触申请的规定以没有新颖性驳回发明申请,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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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gjiafu  注册会员 | 2009-8-21 22:17:35

Re:真题答案错误修正

谢谢,厉害
sampboy1982  注册会员 | 2009-8-22 00:18:41

Re:真题答案错误修正

貌似按照02年的情况没什么错吧
lanlan_nn wrote:
在这里下了不少资料,先感谢下各位的努力。
最近在看真题,发现答案有错误,希望能够与大家一起将答案错误或有争议有疑问的题目帖到这里,大家一起学习,也算对论坛的回馈。

3.以下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一第45题)

    A.现行专利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B.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c.中国首部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公布并开始施行

D.专利法实施细则自制定以来共进行了三次修改

参考答案:B

考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详解:《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A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规定:“本细则自2001 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选项B正确。首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公布,所以选项C错误。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只在2002年12月28日修改过一次,所以选项D错误。

特别说明:因为今年正式的修订都还没有出来,所以,如没有特别说明,以下分析皆以新法修订前来论。

评析:该题正确答案应该选D。
在专利法的前2次修订时,细则也得到了修订,另外,细则还在2002.12.28单独修订了一次,所以确实是有3次修订。
而B中,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应该是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期待大家踊跃跟帖。
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9-1 08:10:26

Re:真题答案错误修正

14.以下关于权利要求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6年试卷一第29题)

    A.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

    B.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不具有新颖性

    c.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不可能具有创造性

    D.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实用性   

    参考答案:A C

    考点: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详解: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如果从属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实用性的要求,那么对其限定的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的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实用性,而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下,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不具有实用性。所以选项A C正确.

这个题目,有哪位高人能够说一下
D.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有可能具有实用性
这一条,在审查指南内有没有类似的说法?
再问:如果独权没有实用性,那从权有可能具有实用性。这样反过来说对吗?
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9-1 08:11:48

Re:真题答案错误修正

sampboy1982 wrote:
貌似按照02年的情况没什么错吧
嘻嘻,好像是的哦!没注意题目是02年的。⊙﹏⊙b汗
sxzwpswqyy  注册会员 | 2009-9-2 17:00:04

Re:真题疑问初探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实用性的要求,那么对其限定的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的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实用性,而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下,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不具有实用性。”这个分析不对。
举例说明:权1:一种眼镜............。肯定有实用性。
                   权2:一种眼镜,能看到鬼......,则没有实用性。
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9-11 05:47:33

Re:真题疑问初探

sxzwpswqyy wrote:
“如果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满足实用性的要求,那么对其限定的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的从属权利要求一定具有实用性,而从属权利要求不具有实用性的情形下,其所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一定不具有实用性。”这个分析不对。
举例说明:权1:一种眼镜............。肯定有实用性。
                   权2:一种眼镜,能看到鬼......,则没有实用性。

这个分析是练习题的书上的分析,我理解不了,请问是否有见过这样的官方说法?
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9-11 05:48:43

Re:真题疑问初探

16.关于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2年试卷四第3题)
    A.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允许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
    B.其撰写格式为: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c.前序部分包括:主题名称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D.独立权利要求特征部分不应使用单纯功能性语言描述
    参考答案:ABcD
    考点: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撰写要求
    详解:《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7.4权利要求书:“……(5)一项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2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7.4权利要求书:“……(3)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除必须用其他方式表达的以外,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应写明要求保护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10)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特征部分不得单纯描述实用新型功能,只有在某一技术特征无法用结构特征来限定,或者技术特征用结构特征限定不如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更为恰当,而且该功能或者效果在说明书中有充分说明时,使用功能或者效果特征来限定实用新型才可能是允许的。……”因此正确答案为ABCD。

注:A选项应该是错的吧?一项实用新型只允许有一项独权,但多个具有单一性的独权可以写在一件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中!
lanlan_nn  注册会员 | 2009-9-11 05:49:47

Re:真题疑问初探

17.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2如下:
    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包括:(1)正方形底座,(2)装在底座底面上的四个细长构件,(3)装在底座上的圆形靠背。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还包括连接靠背和底座的弹簧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3哪些存在错误?(2006年试卷一第73题)
    A.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其特征在于底座是长方形的。
    B.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的椅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是塑料的。
    c.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椅子,其中圆形靠背是木制的。
    D.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的椅子,还包括连接在底座上的压敏装置。
    参考答案:A B D
    考点: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和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详解:选项A中限定的技术方案与权1相互矛盾。选项B中“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这一特征并未出现在前述的权利要求中。选项D应该择一限定。因此ABD错误。

【注:claim3中不需要写数字?可以直接采用“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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