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di08 wrote: 呃。。。你这个问题问的。。。 你所说的应该是提交《异议申请》或《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材料时,附的报送商标局的清单吧? 这个当然是要填你的客户,即异议人,或撤销申请人的信息。 这个报送清单是你给商标局的一份确认文件,类似于和商标局签的合同;同时也便于商标局据清单核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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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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