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哥、师姐、高手,最近我在看审查指南中有一个困惑:发现在发明创造性判断中,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有一个问题,假如有两份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的技术领域与发明的技术领域完全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相同 ,但公开的技术特征不算多;
对比文件2与发明的技术领域虽不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相同,但是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此时应选择对比文件1还是对比文件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呢?
请您谈谈选择谁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为什么呢?
针对上面的问题 ,如果对比文件2的情况改为:对比文件2与发明的技术领域虽不相同,但是与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或相似),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 那么,应选择对比文件1还是对比文件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