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2009-8-7 22:54
21275
按照专利法第六十九条“(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那么“在专利申请日之后专利授权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专利授权以后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的情况应当也属于侵权,这种理解正确吗?
另,在专利授权之前使用应不属于侵权,是吗?
请高人指点!

专利法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请问:侵害专利权的时间起点是申请日还是发明专利权生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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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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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l  中级会员 | 2009-8-7 23:51:41

Re: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侵权的基础是这个专利已经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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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谱  中级会员 | 2009-8-8 03:15:19

Re: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申请日是重要分界线,只有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

在专利申请日之后专利授权之前上诉行为不视为侵权,但在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人支付使用费,此行为也得在授权后才能实现。
小丫头  注册会员 | 2009-8-8 05:07:14

Re: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Q1:在那个专利授权前,肯定不算侵权,因为那个专利还没有专利权,专利只有授权后才有专利权,这个你先弄清楚,法条的意思是,改专利授权后,也就是取得专利权后,如果你是在改已授权的专利的申请日之前 使用在先 的话,不视为侵权。如果你在申请日之后再有类似的行为,肯定是侵权了。
Q2:意思是,在专利公告后,你的专利权才开始计算,但是该专利权是自申请日起算的,就是说 公告之日是一个开始算权利的起始时间,申请日是该权利的起始时间。
不知道是否清楚。
000999111  注册会员 | 2009-8-8 20:23:03

Re: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我不清楚小丫头的意思:
1、在专利获得授权情况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那么这个时候专利权人已经享有专利的权利了,在申请日之后制造、使用专利的当然应作侵权处理;
2、小丫头说公告是开始算权利的起始时间,那么对1中的情况应该不是作侵权才对;
这样1、2之间就产生矛盾,不知该如何解决或如何理解小丫头的意思才对。请指教
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8-8 20:32:08

Re:关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

000999111 wrote:
我不清楚小丫头的意思:
1、在专利获得授权情况下,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那么这个时候专利权人已经享有专利的权利了,在申请日之后制造、使用专利的当然应作侵权处理;
2、小丫头说公告是开始算权利的起始时间,那么对1中的情况应该不是作侵权才对;
这样1、2之间就产生矛盾,不知该如何解决或如何理解小丫头的意思才对。请指教

没有授权前何来的权利?专利权至授权公告日取得。20的期限说的是至申请日起20年后专利权即失效。
对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授权后别人的行为才侵权,对于发明,公布后获得临时保护,也只有授权后别人的行为才算真正侵权。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规定,例如你要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还不是你的,别人住了一段时间,等你有了房子的产权了,能告别人侵权不?专利的20年类似于房产的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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