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版本第三部分第二章5.4,
对于专利性国际报告中列出,但没有被国际初步审查考虑的“已公布的文件”,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实质审查中,判断新颖性,创造性要考虑。
专利国际初步报告中列出的某些已公布的文件是指在国际申请的申请日或者有效的优先权日之前提出申请,并且是在该日期之后或同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或者要求一项在该日期之前提出的在线申请优先权的专利公布文件。这种已公布的申请或专利在国际初步审查时不构成现有技术。
可是我觉得这部分内容按照中国专利法也不构成现有技术呀,为什么要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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