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现有技术抗辩。
请看新专利法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M公司使用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的条件至少如下:
1)乙公司专利在甲公司专利之前
2)M公司的技术与乙公司专利相同
满足上述条件,M公司才能说采用了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
芝麻树 wrote:
甲、乙两个公司于06、07年两时间申请同一款产品的外观专利,专利相似度95%,两个专利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如今甲公司告M公司生产、销售该产品,侵犯该公司专利,这个官司能打赢吗?M公司如果说他们按乙公司专利生产,并未侵犯甲公司专利,这样是否成立?
请教各位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