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济律师 wrote:
新颖性问题理论上是比较严格的,即使存在宽限情形也仅仅只有6个月。以上情形多半不行。
人家问的是美国专利法下的事情,哪有6个月不6个月的事?
请见我在另一个论坛就同一问题的答复。内容复制如下。
考题不清,回答也不严密。重新回答如下:如果是发明人自己的技术在世界性科技期刊上已经发表,则在发表之日起一年内,由发明人自己就该技术提交美国专利申请是可以的。如果是他人的技术在世界性科技期刊上已经发表,则在发表之日起任何其他人不能就该技术提交美国专利申请。见美国专利法第102(b)条。
这道题的考点是美国专利法对新颖性的判断标准。
但是,他人发表之日起一年内,你就相同的技术提交了美国专利申请,若你能证明你发明在先,则你有权申请,他人申请失去新颖性。烦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