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初看的理解:
此次的《审查指南》,在修改内容的同时,应该是调整了结构。
与2006版相比,从内容上,加入相应修改内容的同时,语句书写得更加完整、流畅;结构上,可以看到结构更清晰。
譬如,外观设计的审查描述,把指南的相关内容连接起来,就可以看到表达的较系统完整。主要内容涉及1.3、4.5和5.10,对专利法及条例涉及的内容就讲述在里面了。
至于LZ提到的第33页的表达,因为此章(1.1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属于对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而专利法第25条(六)是针对外观设计的,并不需要在此处解释外观设计的内容。
这样的结构调整,在此审查指南中较多。
呵呵,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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