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帮忙看一下,权利要求书能够如此写不?
“可”,“能”,“可以”这种词有一般有两种解释
1、具有某样功能,A可转动设置在B上--实际上就是A以转动方式设置在B上
2、表示某一方式,就如lz这个例子,就是完全的不确定用语
1这种情况大多没啥问题,除非遇到在不确定用词的一刀切的审查员,2就是肯定不行,改成“或”吧,不过那样范围就小了,如果发明点不在于连接方式上,完全可以以“可拆卸连接/不可拆卸连接”表示即可。
其余两点楼上回答的很中肯,多说一句,你那个支撑轴和支撑转轴最好统一名称,不然会有补正或者审查意见的时候要你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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