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人啊 wrote: 除了备案申请表的合同性质有点差异,其他的没差。 按你的需求来说,你这种做法有点多余: 1、不授权,也谈不上起诉的问题,这个备案对被许可方来说没什么用处; 2、专利授权后你还要将备案进行变更,不如等授权后再备案了; 3、万一撤回、驳回了按规定你还要注销备案。 总之,不是政治或者经济目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备案没什么实际的用处。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注册并登陆,便可获得
发帖数达到100便可获得此勋章!
JH001
高级会员
|(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