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代理浅谈
专利侵权诉讼所涉及知识面广、专业性强,且侵权形式多样,程序复杂特殊,因此代理专利侵权诉讼的难度是比较大的。以下仅结合自己参与代理的案子谈谈体会。
一、 确认对方行为的性质
在发现对方的行为涉嫌侵犯我方的相关专利权利时,需要与技术人员、法务人员或者法律顾问等确认对方是否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权益。若对方构成侵权,则需要进一步评估侵权的类型、严重程度,为后续采取行动提供参考。专利侵权的行为多种多样,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侵犯专利实施权、侵犯专利许可权、侵犯专利转让权、侵犯专利申请权等。其中侵犯专利实施权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方法专利的行为,如仿冒专利产品等。该类侵权行为最为常见。
判断是否侵权即仿冒专利产品的主要依据是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若涉嫌侵权产品或方法经过侵权人改头换面,没有与某一项权利要求的字面表述相同,但它是以与被授予专利的产品或方法实质上相同的方式,完成实质上相同的功能,并获得实质上相同的效果的,则认为该产品或方法侵犯了合法的专利权益。
此外,判断是否构成侵权还要考虑法律所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如强制许可、指定实施、权利用尽、先用权、特殊使用等。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一般不构成侵权。
二、 制定诉讼策略
在确定进行诉讼后,应主要进行如下准备:确定原告与被告、选择合适的人民法院、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积极、全面行使举证责任等。
1、 做好检索工作
这项程序作为被告时,一般都要进行。主要确认所涉专利是否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事实上,实用新型专利被请求无效后约有一半是无效的。
2、 确定原告与被告
原告主要是应该具备诉讼资格问题,即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有资格当原告,如是所涉专利的权利人等。而选择被告因关系到管辖的人民法院,故应仔细研究,尤其是存在多个被告可供选择的情形时,应选择有利于原告的人民法院相应的被告。
关于起诉人民法院的选择,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6月29日颁布的《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将地域管辖与指定管辖结合起来考虑。在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选择有利于原告诉讼和执行的人民法院起诉。
3、 积极、全面行使举证责任
专利侵权诉讼的证据收集、准备的过程非常复杂。在专利的形成、申请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就应该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保存。如专利产品研发中的图纸、照片、技术资料、供货合同、许可协议等等。
4、 做好长期诉讼的准备
专利侵权诉讼由于其程序特殊,从人民法院立案到结案,一般需要很长的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原告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被告仿冒专利产品侵犯其专利权后,被告会反诉原告专利权无效,并向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正式请求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
以上是本人代理专利侵权诉讼的一些体会,请各位方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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