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2 . 1 退款的原则
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
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
5 .费用的查询
当事人需要查询费用缴纳情况的,应当提供银行汇单复印件或者邮局汇
款凭证复印件(未收到专利局收费收据的)或者提供收据复印件(已收到专
利局收费收据的)。查询时效为一年,自汇出费用之日起算。
以上两条是本人在看审查指南 征求意见稿中发现的存在矛盾的两条内容,如;退款原则是自缴费日起三年内,而查询时效是一年,那么如果超出一年提出退款等请求的同时需要查询的情况存在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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