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2009-7-2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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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何时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A.申请人在收到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
B.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被驳回,但是尚未生效前
C.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经主动撤回 D.原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已经视为撤回且尚未恢复

19.小王发明了一种背负式空气压缩机,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该申请文件共有4幅图,说明书的图面说明部分也对这4幅图作了相应的说明,由于小王是第一次撰写申请文件,他将图1作为了摘要附图,其余三幅图作为说明书附图,则下面叙述何为正确?
A.小王可以将摘要附图补入说明书附图,不属于超范围修改,享有原来的申请日
B.小王可以将摘要附图补入说明书附图,但是须重新确定申请日
C.小王肯定不能将摘要附图补入说明书附图,他必须重新申请
D.由于说明书附图缺少图1,造成公开不充分,小王的申请肯定要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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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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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feng101  注册会员 | 2009-7-23 19:36:38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请前辈帮我解答一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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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ady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7-23 21:33:18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18.选A、B
理由: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2)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上述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19.选B
理由:条例第四十一条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haqianmm  中级会员 | 2009-7-24 20:14:08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19 B也对吧?
new_little  中级会员 | 2009-7-24 20:23:04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我也比较困惑,再请高手指点!
whlady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7-24 20:26:56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不好意思啊,19题我要选B的,笔误呀
new_little  中级会员 | 2009-7-24 22:06:18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可以理解,呵呵
gevered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7-25 04:11:47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whlady wrote:
18.选A、B
理由: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2)分案申请的递交时间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上述期限届满后,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或者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且未被恢复权利的,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上面两段话是不是矛盾呀?
nurr  中级会员 | 2009-7-30 22:14:07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1、ab,2bd
nurr  中级会员 | 2009-7-30 22:17:11

Re:实用新型的分案申请??

gevered wrote:
上面两段话是不是矛盾呀?

不矛盾,你可以检索一下论坛的帖子,有关于这方面的。
一个是已驳回,届满前未提出复审而生效的,。
另一个是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但未生效,不论这三个月内是否提出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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