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2009-7-2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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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要负责公司专利文件撰写,初入此行,很多东西都不懂,想问大家几个简单问题:
   1 企业中专利检索一般在专利局网站检索是不是就够了呢?不需要再去国外专利网站检索了吧?因为我们是中小企业,市场也都是国内的市场。
   2 如果对现在别人已经提交的专利中的主要原理或结构稍做改动后再作为专利提交,是否可以授权呢?判定依据必须得是这个改动带来(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吗?
   3  大多数权利要求中没有写明该发明的具体应用,是否该发明的某个具体应用就不受专利的保护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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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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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月  注册会员 | 2009-7-23 19:04:47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这几个问题一点都不简单
1.简单说不论你做国内还是国外,新颖性不是说你做那个地域就以那个地域来判断的
2.实用新型可以,发明得看你改了多少,效果怎样。而且在别人专利基础上作改动,即便授权,也不代表不侵权。这个得具体分析。
3.大多数权利要求中没有写明该发明的具体应用,是否该发明的某个具体应用就不受专利的保护了呢?
恩 这个嘛  不知道你要表达的意思。如果是你想申请这个应用,比如某种中药配方在治疗某项疾病的应用,同其他判断标准一样。如果你事考虑侵权与否,这个专利的应用分侵权和不侵权,但是你用到这个专利肯定就侵权。

望高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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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g1981  注册会员 | 2009-7-23 19:38:34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对于问题1, 因为我每次在写技术交底书之前都要进行检索,主要是在专利局网站上进行,每个题目可能用几个关键词进行检索,觉得工作量有点大,如果再加上对国外网站中相关专利的检索,那工作量会很大很大,弄的我都头晕,不知道是否有这个很全面检索的必要呢?
问题2逆月的回答很清楚了,就是改动得看效果,而且以后存在被无效的可能性也很大
问题3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
   我们想申请一个专利,结果发现同行也申请了类似的一个实用新型(很是相似)但是在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并没有提到具体应用领域,该实用新型的某个具体应用是否受保护呢?那我们是否就该实用新型的某个具体应用提出专利申请呢?(我觉得答案是肯定像逆月说的,如果申请该专利的具体应用也是在使用该专利)想再求证一下
hgg1981  注册会员 | 2009-7-23 21:40:40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关于第3个问题还想再听听大家的解释:1 如果我想申请某专利的一个具体应用是否可以呢?2 如果想使用该专利的一个应用是否是侵权呢?
onlypic  注册会员 | 2009-7-24 00:36:02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关于第3个问题,首先你得看看在先申请的说明书中有没有提到你想申请的这个用途,因为即使他在权利要求中没有要求这个用途,在说明书中公开就可以破坏你的新颖性。其次,你确定这个用途没有被公开,那么你可以申请这个用途,但是即使专利被授权,你仍然受到在先专利的限制(如果他也被授权的话)。这个我的理解。
droitoy  注册会员 | 2009-7-24 01:11:44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对于第3,如果不是用途发明,你限定用途是没有意义的。
kaivin20  注册会员 | 2009-7-25 05:56:21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关于第2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完全可以。

但具体的,一定要先找出别人专利中的缺点、弱点, 然后提出新的改进办法,效果是的确有了技术上的进步,这其实日本企业原先没有核心技术时所走的路线,即用外围专利包围核心专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拿下核心专利了。
ipiszzzz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7-25 19:03:13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对于第三点我想应该是:因为大多数专利都是对前人科学技术的改进,其具体应用方法太显而易见了,地球人都知道,没有保护的必要,也不一定得到授权。所以权利要求中都不写了,写了也没多大用处。但是必须看到,还是有一些开创性的专利里有具体的应用方法,甚至还有现有技术的新应用也就是用途专利的产生。所以,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
PS:我也是企业干的,我知道你想干什么,想把别人没有提到的内容拿去申请,连研发都不需要了,直接就读专利找漏洞写专利...我只想说,别人没有提到的又容易想到的通常是没有价值的东西或者是没有授权前景的东西,这样弄得话,基本你报的专利不会有什么创造性的,除非你走狗屎运,或者你真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
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7-25 19:21:44

Re:企业专利申请中的几个疑问

1、申请专利需要检索国际上的所有技术(特别是新专利法实施后),如果看你们企业是否侵权则可以只查果汁局的专利。

2、改动必须要符合创造性,即你说的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当然了,实施专利的时候存在一个侵犯前权利的问题。

3、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进行限定。记载在说明书里的不一定被保护,被保护的一定是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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