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以下有关专利费用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三第34题)
    A•由于专利局的原因,误将专利费用退回当事人的,视为该项费用已经缴纳,申请人无需重缴
    B.当事人多缴、重缴或错缴专利费的,应当自缴费日起1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C.申请人以多缴、重缴或错缴费用为理由请求退款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据
    D-专利申请或专利被执行中止程序的,对于在中止之前缴纳的费用,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期限仍为自缴费日起1年
    参考答案:B c
    考点:专利费用的退款、多缴
    详解:选项A缺乏法律依据,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1条第4款规定:‘‘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1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4.2.2.1退款请求的提出:“……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所以选项B C正确;《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7-2中规定:“中止的范围是:(1)停止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权利转移等直接涉及权利丧失或者转移的手续。(2)停止作出视为撤回、专利权终止、授予专利权、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与执行调处结论或者判决直接有关的通知或者决定。(3)停止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变更、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程序。(4)停止全部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止请求批准前公布或者公告程序已进入公报编辑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所以选项D错误.
对D项的解释中是不是所答非所问,D项错吗?受中止程序的影响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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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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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ldls  注册会员 | 2009-7-24 22:54:34

Re:以下有关专利费用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三第34题)

请热心的朋友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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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qzhxqq  注册会员 | 2009-7-25 00:18:45

Re:以下有关专利费用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三第34题)

我认为答案中的解释就是想说明那是一个例外情况,如果中止请求批准前公布或者公告程序已进入公报编辑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即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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