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son198458 wrote:
申请不指定色彩,使用的时候却加上色彩,私自更改之嫌
回楼上的,貌似是这样的:
以下颜色的使用属于没有改变原图样
(1)对原注册商标加注同一颜色。
(2)对原注册商标的内容分别不同物体,加注不同颜色,如文字、图案、商标图样的边框,底衬分别是不同的颜色等等。
(3)对原注册商标进行没有颜色分割的过渡性色彩装饰,如从下到上或从左到右的颜色深浅变化等等。
以下颜色的使用属于改变了商标图样
(1)对原注册商标加注的颜色形成了能够独立存在的特殊图案,如红色底衬上的白色圆圈或白色构成的帆船影型。
(2) 颜色将原注册商标图样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部分,失去了原注册商标图样整体视觉图像效果,如“群山”商标颜色运用不好容易形成岛屿的效果。
颜色变化与否掌握的原则应当是:实际使用的加注色彩后商标图样,与注册的商标图样(黑白墨稿)只是黑白与彩色之分,没有任何实质性区别。
总的来说,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黑白变成彩色还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