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闻] 涉外专利代理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

2009-7-19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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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专利法实施,涉外专利代理业务放开的需要,更好地帮助代理机构作好开展涉外业务的准备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于2009年7月6日-9日在北京举办了为期四天的“涉外专利代理业务培训班”。来自67所专利代理机构的102名学员专利代理人及专利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代理处主持工作的丁惠玲副处长从加强机构内部管理与规范服务;加强代理机构案件的质量管理;加强培训,更新业务知识;代理机构设立,年检变更等日常管理上的问题;加强诚信服务,遵守法律法规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丁处长表示,涉外业务放开对代理行业来说是机会也是挑战,涉外业务开放为代理机构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关键在于能否把握机会。这次培训班举办得非常及时,课程设置非常全面合理,希望大家能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学有所获,顺利把涉外业务开展起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秘书长李建蓉就开办涉外业务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李秘书长表示做好涉外专利代理工作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执行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是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随后,李秘书长通过大量典型案例向参会代表说明了目前专利代理行业发展中反映出一些问题,包括诚实守信、虚假宣传、违规竞争、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的管理问题(例如:流程管理,文档管理)、执业规范问题以及黑代理,非正常申请等问题。李秘书长还指出为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专利代理机构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涉外专利代理业务的综合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诚信系统建设,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标准,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南和实施意见。只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才能营造良好的行业竞争秩序,才能不断提升对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的贡献率,创建专利代理行业的服务品牌。
《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是专利代理机构开展日常业务的指导性文件。为了加深广大代理机构对它的理解与应用,协会特别邀请常务理事、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柏楠进行讲解。林老师首先就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中规定的专利代理工作基本原则、委托关系的确立和解除、专利代理服务的基本要求、文档和流程管理、委托关系的变更与文档的移转、专利代理机构的合并、分立和注销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并通过现场讨论形式,结合各代理机构的不同情况对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的应用进行了沟通与互动,加深了理解,受到学员欢迎。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得到了初审及流程管理部的大力支持,共派出了11位教师为学员授课。为了保证授课质量,有授课任务的部门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与研究,教材反复斟酌修改,并派出经验丰富的老师参与授课。发文业务管理处李晓峰老师为学员讲解了涉外业务特有的总委托书备案以及证明文件确认的有关规定;受理处任冠举老师为学员讲解了国内专利文件的受理流程及文件提交注意事项、PCT专利文件的受理流程及提交文件注意事项以及电子申请的有关受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收费处王薇薇处长根据涉外的业务的特点,简要介绍了国家财政对专利费用收入收缴规定,并讲解了办理专利缴费手续需注意的事项以及PCT国际申请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电子数据处苏春波老师通过大量图片,清楚直观的详细介绍了专利局电子申请系统的应用操作,并简单介绍了正在开发新的电子申请系统。PCT一处由李享副处长带队,共派出了四名老师授课及多名审查员现场协助PCT-SAFE系统安装及现场答疑。李享副处长着重讲解了PCT申请程序及最新发展,刘小宁老师则就如何准备国际申请文件以及表格填写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通过样表演示,使学员进一步熟悉填写的规定及文件准备要求。唐凯老师分别就PCT程序中的受理阶段、国际检索阶段、国际初审阶段、国家阶段的实用技巧进行重点介绍。PCT-SAFE系统的安装与使用技巧实操性强,PCT一处的高飞老师,带领学员,现场指导系统安装,理论讲解与案例练习相结合,边讲解边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次培训课程设置主要面向拟开展涉外业务的代理机构,内容较全面,从涉外业务特点出发,偏重实践,实务性强。对参加培训的代理机构今后开展涉外代理业务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为期四天的学习中,学员们认真听讲,积极反馈,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受到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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