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问题请教:1.公开文本;2.PCT指定国

2009-7-18 00:27
14842
1、国内申请:若在提实审时进行主动修改,之后的公开文本是原始申请文件还是修改之后的?

2、PCT第8条“要求优先权”中:(b) 国际申请要求在一个缔约国提出或对该缔约国有效的一项或几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可以包含对该国的指定。
   请问:如果这样指定,是否会导致在先的国内申请被撤回?【如果会导致撤回的话,为什么PCT上要这样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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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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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anshi  注册会员 | 2009-7-22 21:44:05

Re:问题请教:1.公开文本;2.PCT指定国

我认为1是原先的文本,不知正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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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利的眼睛  注册会员 | 2009-7-23 00:13:14

Re:问题请教:1.公开文本;2.PCT指定国

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你所说的之后的公开文本,根据你的问题应该指的是初审合格之后的公开文本,要想回答你的问题,就先要弄清楚你所说的提实质审查时候提交的主动修改是在何时提出的,如果初步审查是以主动修改的文本为审查基础的,那之后公布的文本就是主动修改后的文本,如果初审时是以原递交文本为基础进行的审查,那之后公布的文本就是原递交文本。

   第二个关于PCT优先权的问题:这样不会导致在先申请的撤回。根据你的问题看出,你是把国内的优先权和这个国际优先权混淆了,国内优先权才有被要求优先权后,在先申请被视为撤回的规定。PCT申请要求的优先权,只要是在先申请在一个缔约国内取得有效的申请号和申请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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